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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下半场 医院安检一声锣

来源:健康界    作者:暗子/木月

2020的一半,已经足够在历史书上留下很多页了。

7月1日,这一年的下半场正式开始。医疗圈蓄力已久——医院安检、医保目录调整、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标准等文件相继发布。

7月开始,一批新的法规政策即将生效执行,其中有着医护人员盼望已久的安保措施。

备受期待的《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终于于今天开始施行。

《规定》明确了殴打伤害医务人员、携带刀具、聚众滋事等七大类严格禁止的侵犯医务人员安全、扰乱医院安全秩序的行为。同时规定,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对扬言实施暴力、多次无理缠闹等高风险人员就诊可安排治安保卫人员陪诊。受到暴力威胁时,医务人员可暂停诊疗。

《规定》要求,医院应当按照标准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及相应器械和装备,对门诊、住院部等区域开展安全巡查,对急诊等重点区域24小时值守。配备安全防护设备和监控设备,实行医院内主要通道、重点区域视频监控全覆盖。

同时,在急诊室、诊疗科室、医生办公室、护士站、安检口等重点部位配备一键报警装置,与安全监控中心和警务室联网,并接入属地公安派出所。

就在一周前,健康界发布的《郑大一附院的恶性伤医事件》报道下,上千条评论中约超过90%的读者都在急切呼吁医院安检设施,以及更完善的安保制度。

每有一次迫切的呼唤,背后都代表着更多次医务人士甚至医学生的寒心。

呼吁:医院安检制度不应再被搁置

实则早在2013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就印发的“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要求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发生在医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意见》还提出,可视情在医院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建立完善的入侵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出入口控制系统和电子巡查系统等。

中国医师协会法律事务部主任邓利强也在多年前提出过:“在医院设立安检制度”的建议。

“越来越多的伤医案件告诉我们,安装安检设备不应再被搁置了,如果有了安检设备,至少能够将一些刀具利器等危险品拒之门外,一定程度上减少医生伤亡事件。如果说到人力成本的话,很多安保人员可以前移,设备的投入与整个安全保障比较,并不值得一提”,邓利强对健康界说。

曾有旗帜鲜明的反对声音

专家:建立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正规途径胜过医院安检

“给医院装安检设备的思路本身就是错的。”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医疗改革与医药产业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王震说,“真要动手的话,徒手也能,那最好给每个医生都配两个保镖。”

在他看来,把每个医生都重重“武装”起来,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保障医务工作者的安全,首先要厘清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原因,并建立有效解决医疗纠纷的正规途径。

王震说,“大儿子(业务科室)犯了事,让二儿子(医疗纠纷处理部门)来处理,患者会怎么想呢?”

他认为,现在最需要的是成立一个真正的医疗事故第三方鉴定机构,并建立一个有效的医疗矛盾、纠纷的仲裁机制,这个仲裁必须独立于医院及卫生行政部门,且保证零门槛。

伤医未止,安检终现

即便有过争议,广大医护的呼声并没有消失。

因为恶性伤医事件一直都有发生,疫情期间也一样如此。

2020年疫情尚未结束,社交媒体上还充斥着对医务人员的赞美和感谢,但从疫情爆发到现在,全国多地依然有多起暴力伤医牵动着我们的愤怒和医护人员的无奈。

据统计,1到3月全国已经至少发生了7起暴力伤医事件。

在伤后50天,苏醒的陶勇发出呼吁,他希望一再发生的伤医事件,到他这里可以画上句号。他恳请各位媒体能持续发声,直至安检措施在医院的落地。

他的梦想终于照进了现实。

2020年3月26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提出建立六项安全防范制度措施对高风险就诊人员防范性陪诊,赋予医务人员避险保护和医院有条件暂停诊疗权利等。规定草案提出,医院应当建立安全检查制度,严防禁止携带物品进入医院。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全检查,不接受的,医院有权拒绝进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率先响应。日前,《北京市医院安全秩序管理规定》审议通过。《规定》明确北京市医院将建立安检制度,7月1日起施行。进入医院的人员应当主动接受并配合安检,拒不安检医院有权“拒之门外”。

6月上旬,已经有医院落地了安检环节,其他一些医院也有较完备的安保机制和处理流程。

北京朝阳医院本部,大楼通道入口处矗立着一则印有“安检处”的提示,旁边是一台约2米高的安检门、闸机和摄像设备,每位进入医院的人都需要接受安检设备的“欢迎”。

除了上述入口,在医院门诊楼东门等入口处,也各有安保人员和医护人员负责测温、安检工作。除了安检门之外,带包患者可以直接将包放进安检闸机过检,安保人员盯着安检闸机屏幕监测有无异常状况;另一名身着白大褂的医护人员则盯着电脑屏幕上的画面。

而在民航总医院,进入医院门诊楼时,现场除了要求患者扫码测温,也有安保人员忙着执勤。在其身旁,同样能够看到摆放着一把黑色安检棒。患者进入门诊大厅时,安保人员也会随时用安检棒对着患者“刷”一下。“如果有疑问,首先会让他等待我们查验,确认解除危险才会让其进入。”

“这里的安检棒,主要也是用来测管制刀具的。”现场一名安保人员透露,每天民航总医院都有二三十人在医院各处站岗执勤工作。目前,每天会有多把安检棒用于现场安保执勤工作。

首都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想必其它地区的安防措施也会在不远之后到来。

不仅是期待值满分的安防措施,医疗圈内仍有不少新规同样于7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关键词: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

近日,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制定了《河北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涉及医疗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履行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服务质量等情况的考核内容,考核依据数据分析及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分。《办法》自2020年7月1日实施,有效期2年。

河北省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满分为100分,按考核标准进行扣分,扣完为止。主要包括线上考核、线下考核和管理考核。定点医疗机构考核得分=100-(线上扣分70%+线下扣分30%)-管理考核扣分。

年度考核结果与定点医疗机构预留保证金扣拨、医保服务协议续签、监管等级分类、定点退出相挂钩。按照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扣除违规及不合理费用后,以应付基金金额的5%预留医疗服务质量保证金,剩余费用按自然月结算。

关键词:口罩新标准

2019年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的呼吸防护标准GB2626-2019呼吸防护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2020年7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了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检测方法和标识。

据了解,新标准中增加了气密性的要求。在不降低防护能力的前提下调整呼吸阻力指标,完善检测方法,优化半口罩的下方视野,提高产品的舒适性。

在新标准中,过滤元件级别根据对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水平分为KN100、KN95和KN90,对于0.075微米以上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分别达到99.97%、95%和90%,防护等级与过滤效率越高的防尘口罩安全性越高。

关键词:药品法规

新形势下药品研发、注册和生产监管将日趋完善。据不完全统计,11项药品法规今日(7月1日)施行。

2020年3月30日《药品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并于7月1日实施。新修订《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与现行《办法》相比,突出药品注册管理功能,进一步构建完善审评审批框架体系,进一步明确药品、注册、核查、检验环节以及注册申请人(上市许可持有人)等各部门、各参与主体的职责以及权利义务。

与上一版《办法》相比,此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对审评审批中涉及的具体技术要求不再写入《办法》正文,改由在指导原则等配套文件中体现,这一改变,使整个药品注册管理的制度框架和技术标准体系体现出了更强的稳定性和灵活性。

为配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实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生物制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化学药品注册分类及申报资料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起实施。

同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也于7月1日实施。从药品稽查角度看,新《办法》严格贯彻落实最严厉的处罚,明确药品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措施,增设相应的罚则条款。

新药品注册收费标准、药品注册申报软件(2020版)、“药品注册申请人之窗”、《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新版《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药物临床试验必备文件保存指导原则》都于2020年7月1日启用。

此外,近期,北京、山东、江苏相继制订了省市贯彻执行新修订〈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7月1日实施。

关键词:医保目录

6月17日,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家医保局要求,逐步统一医保药品支付范围,建立谈判药品落实情况监测机制,制定各省增补品种三年消化方案,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级增补品种的消化。

近日,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发布《关于公布天津市现行非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第一批剔除品种的通知》。据了解,天津市第一批剔除品种目录共有157个品种,其中包括利巴韦林、麻黄碱、香菇多糖、谷红注射剂、吲达帕胺、甲硝唑等84个西药,以及包括片仔癀胶囊、百蕊胶囊、疏清颗粒、肝脾康胶囊、咳速停胶囊在内的73个中成药。

《通知》要求第一批剔除品种自2020年7月1日起退出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

同日,山东省医保局、省人社厅发出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将属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范围的9种药品统一调出省药品目录,不再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紧随其后,发文要求纳入国家重点监控范围的转化糖电解质注射剂等6种药品于2020年7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度米芬含片等94种药品于2020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铝镁匹林片(II)等44种药品于2021年8月1日起调出《药品目录》。

6月24日,河北省医保局印发通知称,为贯彻2020年6月底前将国家重点监控品种剔除出目录,并完成40%省增补品种的消化,现决定于6月30日前拟消化调出172种药品。

健康界注意到在这调出的172个品种中,涉及美他多辛、格列美脲、阿替洛尔、复方醋酸地塞米松、米诺地尔、阿莫西林注射剂、牛黄清宫丸、安宫牛黄胶囊、四君子合剂、柴连口服液等临床常用药及中成药。

据不完全统计,四省市有482种药品即将调出医保目录。有分析人士指出,各省份在剔除地方医保品种的执行时间略有不同,但也会按照国家医保局的统一部署,完成既定任务。

点击数:4212   录入时间:2020-7-6   【打印此页】 【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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